轉自http://www.nownews.com/2009/07/31/142-2485592.htm
讀「波蘭醫學生實習嗎?」
(2009/07/31 00:30)
千尋
「這次波蘭醫學生的實習方式,卻遭到部分國內醫學生及考選部有關官員的責難與懷疑,處處顯露台灣醫學教育要和世界接軌的理想是困難重重。…」
深有同感,想到這世上有三種行業:教育、宗教、醫療,跟人心的關係最為密切。教育啟發生活、宗教開展生命,醫療調養身體,組合成多元、完整的人文,而提昇心性。因為人文的發揚,才有所謂的感謝、感恩、感動、感化…。因此,當老師、宗教人士、醫療人員有委屈的時候,要在民主社會裡爭取權益,大眾期待就會有所不同。
當我在波波OUT網站上,觀察台灣醫學生們的表現,值得稱許的是:以Q&A的問答法表達一己看法、合法的申請遊行,無論對錯,已展現年輕的可貴。但是,如果高舉公平正義的旗幟,學習娛樂界的媒體,當狗仔隊挖人隱私、公布人家身家姓名,以為抗議有理,這些將來要救大眾生命的醫學生們,便做了有失格局之事。
從在上位者,在傳媒上演出不協調,誤導了台灣醫學生。另外,教育界的醫學教授們,未能有效的與學生互動,協助瞭解他國文化傳統、開闊視野。而立法者未能預見波蘭在2004年加入歐盟,導致波蘭學子的家長們,為了生存,消費了社會資源....。
為了與世界接軌,確實需修法,但在上位者,若能以寬厚仁德之心,補救因「未能預見」而造成對已合法留學之波蘭無辜學子們的傷害,這就是風範。
●NOWnews「今日論壇」徵稿區→http://www.nownews.com/write/
●來稿或參與討論的文章也可寄至public@nownews.com
(●作者千尋,台南,碩畢,自由業。本文為NOWnews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自http://www.lihpao.com/news/in_p1.php?art_id=32477
哈巴狗電台:波蘭醫師掀波瀾
更新時間:2009-07-26 22:14:20
記者∕作者:陳真
陳真(醫師)
波蘭醫學生認證掀波瀾,向來不太在乎醫界弊病的醫學生們,竟浩浩蕩蕩數千人走上街頭;不說爭飯碗,卻說「捍衛全民健康」,彷彿說到飯碗就很見不得人似的。小小年紀講話像政客,哪天當了家還得了。
全世界找不到比台灣人更喜歡當醫生的,不是因為興趣或對生命的憐憫,而是出於名利。我也不認同過於寬鬆的學經歷認定,因為台灣人將千方百計尋求海外較為寬鬆的各路就學管道,拐個彎返台取得證照。可是,一個正直的人絕不會為了一種政策上見仁見智的漏洞或爭議,大張旗鼓展開獵巫行動,把箭頭指向一個個「個人」,或集體妖魔化,希望大眾視之如過街老鼠。不但公布姓名及工作單位,連家長也一一點名,說他們老爸老媽如何有錢或在哪工作云云。
這種作法很卑鄙,宛如選舉翻版,動輒妖魔化異己。就算一般人都不該這麼幹,更何況是將來要當醫生的人。你能想像西方國家會有人這麼做嗎?假設有人覺得外來留學生程度很差,於是一個個公開點名,設立「檢舉」版面,揪出你家祖宗三代,「揭發」你過去在台各項爛成績之可笑,「證明」這群外來者果然智商不足,根本沒資格跟聰明高貴的洋人混一起,侵犯了洋人的就學機會云云。不知台灣人將做何感想?
假設今天我也把標準拉高,認為台灣許多醫學院根本就是學店嘛,然後用大量修辭抹黑一個個「個人」或一整個群體,而不是用大量合理論證來談論一件「事」或一種「想法」,甚至以各種污言穢語或含沙影射方式醜化羞辱當事人,揪出示眾說:
「各位請看!這些爛學校的學生誰誰誰,他爸媽又是誰誰誰,你知道這個白癡高中唸的是那所爛學校嗎?你知道他大學第一年考了幾分嗎?唸的那個什麼爛醫學院,全班一百多人竟然共用兩具遺體,這是哪門子大體解剖課?這樣的訓練也想當醫生?為了捍衛全民利益,為了捍衛全民健康,為了捍衛醫療專業尊嚴,我們絕不能容忍少數害群之馬!」
這不是正直的人應有的做事方式。再偉大的目標,都不可能美化卑鄙的手段。就算是對付一群罪犯,都不應如此,但這一大群滿口仁義道德的醫學生,卻以這樣的方式來捍衛什麼醫療專業與全民健康,我真不知道他們在學校究竟學到了些什麼。行事卑鄙之餘,卻滿口漂亮的政客辭彙,竟又自稱是一群「還沒有被社會污染」、「純潔正直維護公義」的醫學生。
台灣很可悲,揚言要改造社會的一些人,往往比誰都更需要被改造。波蘭醫師掀波瀾,掀起的恐怕不只是認證與否的技術問題,而是更為深刻的一些價值基礎;而這恐怕才是台灣醫界眾多問題的根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自http://www.nownews.com/2009/07/26/142-2483356.htm
衛生署修法是在為全民的健康把關嗎?
(2009/07/26 00:43)
mody
衛生署在極短的時間倉促修改醫師法,並已函送立法院審議(行政院台術字第0980086766號)。其修法說明為:「鑑於國內醫學教育體系已臻完整,且醫師人力素質亦達一定水準,為確保於國外完成醫學養成教育而欲在我國行醫者,亦具有相當程度之醫療品質,爰修正現行規定並列為第一項,明定持國外學歷報考國內醫師考試者,不區分其取得學歷之國家及地區,一律先行學歷甄試,並於通過甄試應在國內完成一定期間之實習,始得參加醫師考試。」
其中有第四條之一的修正條文規定:「以國外學歷參加考試者,應經教育部學歷甄試通過,並在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國內醫療機構實習期滿,成績及格,始得參加考試。」
這次衛生署的修法理由牽強,沒有多方徵詢與查證,只為迎合某些人利益,導致政策決定草率,矛盾四起。
針對衛生署的修法理由與內容,由於攸關未來台灣醫學教育的改革與民眾醫療品質,全民不可不對這次衛生署的修法多加關注。
1.行政院衛生署在送交立法院的草案總說明指出(參考1)「邇來持美國、日本、歐洲、加拿大、南非、澳洲、紐西蘭、新加坡及香港等地區或國家“以外”之外國學歷,回國參加醫師考試之醫學系學生人數逐年攀升,考量不同地區、國家之教育制度及醫療水準與我國有相當程度之差異 ----------基於維護國民健康安全,及國內醫療品貴把關,爰擬具「醫師法」第四絛之一、第二十八條、第四十一絛之三修正草案----。」由本法條的修正內容來看,其意應是包括美國、日本、歐洲、加拿大、南非、澳洲、紐西蘭、新加坡及香港等九大地區或國家“以內”之外國學歷的醫學生,其國家之教育制度及醫療水準與我國有相當程度之差異,才要修法,但行政院衛生署的公文卻將“以內”寫成“以外” ,失之毫釐、差之千里。一個堂堂中央主管機關送給立法院的修法公文竟出現這樣離譜的錯誤,可見其立法過程的匆促與粗糙。且說上述九大先進國家地區的「教育制度及醫療水準與我國有相當程度之差異」,這種夜郎自大、有違常理判斷的修法理由,失之牽強,令人起疑。
2.歷年來,國外回來的醫學生當了醫師後,表現有比國內生差,或違法亂紀的證據嗎?歷年來,因刑法或民法被起訴判刑的醫師有那幾個出自國外回來的醫學生?有何理由歸責目前的醫師法會讓留外回來的醫學生影響全民健康而急於修法?
3.衛生署有何理由認為學歷甄試考試可以確保留外學生的醫療品質(參考2),而國考就沒有這種能力呢?退一步說,假如學歷甄試考試的內容比國考更具此種能力,為什麼不拿來當國考內容,國內、外學生一起公平競爭,讓考試選出優秀的醫師,提昇民眾就醫品質?何必獨厚國內學生參加被衛生署認為沒鑑識力的國考?國內生在學期間沒有淘汰或甚低的淘汰率,試問我們是用大學指考來選擇誰才能是個合格的醫師嗎?或修法的目地只是要歧視國外學歷呢?世界一流大學,如哈佛醫學院,的教育品質會比台大醫學院差嗎?為什麼不讓他們和國內生一起公平考試?
4.若怕國內醫師人數太過膨漲(參考1),為甚麼不要在國考上設定總額,管制錄取人數,順便淘汰一些不適任的醫學生,以免他們當了醫師後,危害民眾的生命安全。教育部準備在這幾年內,使國內醫學生在念完四年醫科後,即可獲得理學士學位,目地就是要讓醫學院畢業生不一定需當醫師(參考3),因此未來國考上設定總額管制已是順理成章的事。若說醫學生會因為國考難度增加,會因為忙著準備考試而忽視實習的重要,那為甚麼不和各先進國家一樣,辦個可測實習實作能力的OSCE(Objective Structured Clinical Examination,客觀的臨床能力考試)與有標準病人的國家考試,和全求先進國家的醫學教育接軌(參考4),以提昇醫學生實習的興趣,增進台灣的醫療品質。
5.衛生署常稱台灣有TMAC(Taiwan Medical Accreditation Council)來監督與確保國內醫學生的學習品質。但就以前述九大國家地區的歐盟國家的波蘭而言,其類似台灣TMAC的機構,早在1996就被美國的NCFMEA(National Committee on Foreign Medical Education and Accreditation )認可,比台灣早了六年。質疑波蘭等九大國家地區的醫學教育品質來作為修法的理由,能成立嗎? (參考6,7)
6.世界各國罕有辦學歷甄試考試來歧視國外學歷(參考5),台灣為何要逆著世界潮流走回頭路呢?這樣的做法只會讓國內的醫學教育更故步自封,失去國際競爭力,實非全民健康之福。
7.教育部即將把台灣的醫學教育制度和全球美式學制接軌,改成6年制(高中畢業後)與四年制(學士後);也即將廢掉目前第七年的醫學生實習,改為畢業後的實習(參考3)。但衛生署為甚麼還要修法規定國外醫學生在國內再做一年的畢業前醫學生實習,而不和即將改制後的國內生一樣,作畢業後的實習呢?是不是一、二年後,台灣的醫科改為美制後,還要再修法改回來?
衛生署做決策之前,所諮詢的專家學者是否有裁判兼球員的情形?因為牽涉到醫界派系、門閥的成見與角力;是否可請有公信力,各方都有代表性的專家學者,組成諮詢委員會,給衛生署正確的訊息。這次的修法牽涉到全球留外優秀學子能否回國貢獻所學,台灣醫學教育能否繼續進步改革,與全民的醫療照顧品質可否確保,衛生署的決策不可不慎。
【參考資料】
參考1. 見立法院第七屆第三會期第17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醫師法第4條之1,第28條,第41條之3修正草案總說明」
參考2. 見第四條之一的修正條文說明
參考3. 「教部研議 醫學系念完4年頒學士」2009-07-16 中國時報 林志成、張翠芬/台北報導
參考4. 「從美國醫師考試制度談我國醫師考試之改進」(賴其萬、曾慧敏)
參考5. 「從外國醫師執照考試之機構與模式,探討醫師專業考試組織之應有特質」(黃天祥、王維典)
參考6. 美國教育部國外醫學教育與認可委員會-會後報告(成大醫學院黃崑巖) http://www.edu.tw/files/list/B0065/007.htm
參考7. 醫學院評鑑委員會官網—本會簡介http://www.heeact.edu.tw/ct.asp?xItem=854&CtNode=334&mp=3
●NOWnews「今日論壇」徵稿區→http://www.nownews.com/write/
●來稿或參與討論的文章也可寄至public@nownews.com
(●作者mody,大學雙學位,執業醫生。本文為NOWnews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自http://www.nownews.com/2009/07/26/142-2483352.htm
波蘭醫學生可參加醫師國考?絕對合法
(2009/07/26 00:45)
Patrick_Hsiao
正當有國內學生及國外學生抗議中華民國醫師執照國考之表準乙案,國人及社會大眾更要以公平公正的態度來檢驗國外留學生。依照目前醫師法及其施行細則條文凡畢業於九大地區國家之大專院校之醫學士及實習及格者可報名參加國內醫師執照考試,而其條文內容並無詳加規定實習內容及實習時間多寡!
現在新制醫師國考施行二階段測驗,國內學生可依法於醫學系四年級結束(也就是實習與見習之前)應考國內醫師執照考試第一階段,而國外學必須要取得畢業證書後才能報考第一偕段!而目前考選部的做法為今年波蘭應屆畢業生可參加醫師國考第一階段,若及格後必需經由一年實習才能應考國內第二階段考試。而同樣都是醫師法施行細則修改之前入學的國外醫學生及今年應屆畢業生必須強迫適用此新法,明顯地背於信賴保護原則。
而此次衛生署所推動的醫師法施行細則修正,表面上看來只是技術性的行政命令,但實際上已經影響國民的權益及保障,屬於有重大爭議的草案必須要送由立法院審查及三讀,才符合法治精神!
●NOWnews「今日論壇」徵稿區→http://www.nownews.com/write/
●來稿或參與討論的文章也可寄至public@nownews.com
(●作者Patrick_Hsiao,彰化人,目前在波蘭某大學就讀醫學院,波蘭醫學院學生代表。本文為NOWnews.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自http://www.nownews.com/2009/07/24/91-2482740.htm
波蘭醫學生實習嗎?
(2009/07/24 00:21)
mody
這次波蘭醫學生的實習方式,卻遭到部分國內醫學生及考選部有關官員的責難與懷疑,處處顯露台灣醫學教育要和世界接軌的理想是困難重重。綜觀其緣由,實因國外修業年限比國內少一年,沒有國內生第七年級intern的學程。然而高中後6年制或學士後4年制醫學系早已是世界之潮流,台灣不可能不面對這樣的事實。
其實台灣在TMAC(Taiwan Medical Accreditation Council)的建議下,教育部也規劃在幾年後完全推行現今和世界同軌的高中後六年制或學士後4年制加PGY(postgraduate year)的醫學系;這種概念早已應用在台大醫學系六年制PGY學制上。而六年或七年學制的最大不同,就是二者之間clerkship學習內容的不同。
國內功能不彰的見習(clerkship)早被美國的NCFMEA(National Committee on Foreign Medical Education and Accreditation )認為是台灣醫學教育的重大缺失。國內現有的醫學系(7年制)在六年級時進入所謂的「見習」,以「見習」方法觀察學習,以求習得一些醫療技術。然而,「見習」的臨床教育方式,基本上是只看不做,學生毫無責任可言,不會有實際成效。因此,國外(包括波蘭)在這個階段的學程早已修正這種只看不做、置身事外、無效率的見習內容,而落實床邊師徒制度的學習,增加學生在病房的職責與親手操作的機會。
基於學生往往會做些侵襲性的醫療行為(如on IV set, on E-T tube等),因此在波蘭的教育當局,都為每個實習學生投保醫療責任險,目的就是預防他們這種準醫師的醫療行為可能衍生的醫療糾紛。然而這樣不同於國內見習醫學生(clerk)的實習內容,所有歐美學制的國家仍稱為clerkship,也就是這個名稱造成國內相關人士的極大誤會。雖是clerkship的名稱,但內容卻是國內intern醫學生的實習內容。至於國內intern醫學生有些類似國外實習醫師(internship)的醫療行為,如在沒有正式醫師的監督監視下獨自進行醫療行為、有給付薪水、夜間值班獨自對病患處置等,老實講,這樣的做法是有適法的疑慮,不應視為理所當然。
因就法而言,我們台灣的教育部明白界定,畢業前的實習無論是所謂的CLERK或 INTERN都屬於實習醫學生,也就是他們的工作性質和身份自當異於畢業後的實習醫師。而按照medical internship的原義是指醫學生學校畢業後的實習,可見教育部所謂的實習醫師的clinical rotation就是internship,教育部的法規早已和全球的學制接軌。
就理而言,實習醫學生在醫院最重要的任務是學習;醫療行為的學習含有很濃厚的師徒傳承精神。自我摸索,嘗試錯誤,以病人為白老鼠的學習方式,對病人而言,是不公平的,對學生而言,其學習效果也比不上醫師在旁導引指正來得準確、有效率。
其實台灣的TMAC也一直在推動第五、六年級接受「有教又有做」的clerkship訓練,廢除目前「只教不做」的clerk學程與「只做不教」的intern學程,從從床邊的教與做當中進入醫療奧堂。按照TMAC計劃,如果clerkship可以改善達到和歐美學制一樣紮實,第七年實習醫學生課程即可廢止。
因學制不同,波蘭醫學生有沒有實習;變成一個羅生門。政府有關當局或考選部應委派幾位國內瞭解國內外學制的醫學教育的學者專家,前往波蘭或其他歐美日學制的國家,實地考察學生的實習內容,回來組個專案小組,對各國的實習內容做個比較,以做為決策的依據。如此,才能杜悠悠之口 ,還社會公道,也可為改革台灣醫學教育助一臂之力。
Ref.--
1.教育部「實習醫學生臨床實習指引」。
2.高醫96學年度入學適用課程學分表。
3.實習醫師制度實施要點(行政院衛生署93.09.09)。
4.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醫學系八十九學年度評鑑結果報告。
5.醫學教育白皮書(教育部醫學教育委員會 2003年)。
6.http://en.wikipedia.org/wiki/Intern
7.醫學院評鑑委員會網站。
●NOWnews「今日論壇」徵稿區→http://www.nownews.com/write/
●來稿或參與討論的文章也可寄至public@nownews.com
(●作者mody,大學雙學位,執業醫生。本文為NOWnews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國醫學生學歷的認定要有一定的依據
(2009/07/21 00:17)
作者Jack,彰化,醫師
外國醫學生實習與學歷考試事件紛紛擾擾到現在,對已有定見的兩方,可說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永遠不會有交集。
西醫學是個實用的科學,醫師有幸能夠執此寶器,來延續他人生命與減輕其痛苦,所秉持的應是有所本的醫療行為。
講的話,做的決定,自當依此原則,才不會淪為意氣用事;相同地,對此事件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依事實與證據來行事,大家都沒話講,可以很容易化解兩方的不平與怨懟。
現在存在此事件的兩個核心問題,一是波蘭醫學生(或留外醫學生)有沒有實習,一是波蘭醫學生(或留外醫學生)要不要參加學歷考試。
到底有沒有實習似乎到現在還是羅生門,那些「理直氣壯」說波蘭醫學生沒實習的,有誰去波蘭看過他們的實習內容?
要判定國外生實習與否是很專業的事,政府假如有誠心要解決紛爭的話,大可派幾個國內的醫學教育專家到國外,包括波蘭、美國,找對方的主管醫學教育者談談,並實際到實習醫院實際觀察實習的情形,比較兩國與台灣實習內容的差異,回來組個專案的小組來研究與判定這樣的實習是否符合目前的法令,未來須要做甚麼樣的前瞻性立法。政府若能這樣的慎重其事來作決策,萬一決議是承認或不承認國外醫學院的實習學程,那麼國內外醫學生也應該可以接受這樣有公信力的結果。
至於學歷考試本身就很矛盾,假如學歷考試是那麼有鑑別力,而國考那麼沒鑑別力,那為什麼它不能取代國考,負起選擇適格醫師的大任;相反地, 假如學歷考試沒有鑑別力,那有甚麼理由要用它來篩選留外學生,誠如有人質疑僅因他們的出身並非正統或畢業於名校,就輕視譏笑人家不夠格,那麼照這樣說法,臺灣有資格當醫師的人豈非只有台大畢業生?國內醫學院畢業的可以譏笑東歐醫學院畢業的程度太差,所以不能當醫生,那先進國家是不是也可以歧視台灣醫學院畢業的程度太差,所以不能當他們的醫生?
綜觀世界各國,罕見有如台灣規定IMG(international medical graduate)須先學歷考試才能考執照的國家,反而都在想辦法,要辦好一個有公信力的國家執照考試,不會去歧視外國學歷。
台灣應順應世界潮流的作法,在4,5年內辦一個有鑑別力、有包括實習成果的OSCE測驗的國考,採總量管制,國內外考生一起公平競爭,如此,對我們醫療品質才有正面的意義,才是全民之福。
●NOWnews「今日論壇」徵稿區→http://www.nownews.com/write/
●來稿或參與討論的文章也可寄至public@nownews.com
(●作者Jack,彰化,醫師。本文為NOWnews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陳正騰
五月底,台北街頭出現兩場小型的集會活動,都有醫事科系的學生參加,對境外醫學學歷表達了不同的意見,是個有趣的巧合。醫生在台灣有著極高的社經地位,而醫學生也自視為菁英預備隊,採用「集體上街頭」這種弱勢者的發聲手法,實在少見。
0527日,由台生會發起的陳情活動,主要訴求是「反歧視」,醫事台生則盡力爭取在台的考試權及工作權,因為他們的學歷不被採認,連參加學力甄試的機會都沒有,更遑論醫師國考。即使在全世界最落後的國家的醫學系畢業,回台灣一樣是參加甄試(合格率約3-5%)、合格後參加醫師國考;而大陸醫事學歷,儘管他們在世界大學排名上,甚至還超過一些台灣的醫學院,但在台灣的境遇,則比最落後的國家還不如。
0531日,是由「台灣醫學生聯合會」主辦的上街遊行,活動的訴求有四點,簡言之就是要求所有外國醫事台生返台後,都必須參加學力甄試和實習,合格後才能考醫師國考。他們的訴求乍聽之下蠻合理,但深思以後,又好像不是這麼回事,總讓人覺得有「假國民健康之名,行保護特權之實」的詭言色彩。所以,有幾個問題,很想請活動的主辦單位來幫我們解惑一下。
一、主辦單位認為,波蘭的醫事教育水 平不高,實習教育又不足,所以沒資格直接參加醫師國考。這部分,或許有待更瞭解波蘭醫事教育制度的學者們來作說明。不過,他們的訴求是「所有」外國的醫學 院畢業台生回台後都必須參加「學力甄試」,並非針對波蘭,而是連美英日等先進國家的醫學院學歷,也一併否認。所謂「學力甄試」正是「不承認學歷」的補救辦 法。否定先進國家的醫事學歷,意味著台灣的醫事教育是「世界第一」,這樣的心態,會不會太自我感覺良好?我查了一份2006年的「世界醫科大學排名」舊資 料,全球前一百大的醫學院中,只有台大醫學院排上第59名。
二、主辦單位主張,所有國外醫學院的畢業生返台後,都必須實習合格才能考國考。但事實上,大多數的醫學院都已經有實習課程,為何返台後必須重新實習?他們 的官方說法是「我們希望所有的醫師都具有一定的程度以及在地的經驗,如此才能保障全國國民的健康與生命安全。」聽起來冠冕堂皇,但實際上,人體生理結構、 病理機制的差別,主要來自於個體差異,所謂一方水土一方人,其實並不足以說明地域因素會大於個體因素。尤其在今天頻繁來往的地球村裡,疾病傳播、經貿活動 都無法被除外而實施鎖國了,強調醫生的在地化,是否反其道而行?另外,所謂的「在地實習經驗」會不會淪為醫師國考的特殊規格或綁標工具?純台灣醫學院的畢 業生,將來遇到外國人看診,會不會因為沒有「外地實習經驗」而束手無策?原來,無國界的醫學,可以這樣被地域性利益團體任意切割。
三、主辦單位主張要成為好醫師的關鍵之一,是「入口管制,即「透過全國錄取率只有一%的大學聯招與口試,嚴格衡量入學者的程度與品德」。顯然,他們認為自 己的聯考成績很好,有能力上醫學院,就理所當然要當醫生,即使「醫師國考,只是一張兩百個選擇題的試卷,而且六十分就及格」,這樣的後端控管形同放水,也 無所謂。如果這樣的邏輯可成立,那台大法律系的畢業生為何不能直接發一張律師證書給他們? 其實,隨著教育全球化,政府能否為人民的健康把關,重點在於是否有一套嚴謹的「醫師國考證照制度」,不管你是哪間醫學院畢業的,能通過困難的醫師國考、取得證照,都是合格醫師;不斷強化醫師國考的專業度和篩選力,才是保障國民健康和解決境外醫事學歷問題的最好方法。
四、如果主辦單位真心認為,所有非台灣培養的醫學生,都必須在甄試與實習及格後才能參加國考。那麼,大陸的醫事台生,是否也比照辦理?或者要繼續封殺?這一點,或許正是觀察他們的真面目的最好方法吧。
●NOWnews「今日論壇」徵稿區→http://www.nownews.com/write/
●來稿或參與討論的文章也可寄至public@nownews.com
(●作者陳正騰,北市,北京大學博士候選人, 台灣留學大陸青年學生發展協會副理事長。NOWnews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自http://www.nownews.com/2009/06/07/327-2461060.htm
波蘭醫學生回應柳林瑋同學之言論
(2009/06/07 00:13)
Patrick_hsiao
很高興的您可以為了台灣人民健康為理由,來促進醫師法修正。可是當您提到波蘭醫學院學生都是存著投機取巧心態到波蘭習醫,這個論點嚴重觸犯公然侮辱罪!到波蘭留學醫學院不只有台灣人,來自美加及北歐地區學生更是遠遠超過台灣學生的數量。而波蘭醫學院英文授課雖然是國際班,但也直接受當地政府承認可參家醫師國考合格於歐盟27國內就業!
而實習方面,就各國來說每個國家所要求醫學生實習的期限都不盡相同,美國全面取消intern制度而改革為畢業後ㄧ般醫學訓練(PGY)二年!歐洲國家如挪威從波蘭醫學院畢業之挪威公民可直接應徵住院醫師一膱。就有如黃達夫教授所提到的,今天會演變波蘭醫學生事件,是因為政府的制度告訴我們到波蘭念醫學院依照醫師法第四條之一規定,可依法參加台灣醫師國考;而您卻一再引述波蘭醫學生是鑽法律漏洞的作法,用詞說法非常不妥,亦有再度汙衊的言論表達。
我們在此呼籲所有台灣的醫學生,理性和平去看待這件事,波蘭留學生是依法且詢問衛生署與教育部及考選部確認確實符合醫師法第四條之一規定,所以才至波蘭習醫。而公益與信賴保護亦可兩者兼具。修法以後若想出國念醫學院的國人應該依醫師法參加學歷甄試,而已經入學的學生更應該有充分理由適用當時入學時醫師法的規定,如此一來國家的法律才有安定性及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
※ 編按:本文之回應文為--回黃達夫先生「波蘭醫學生風波平議」一文http://www.nownews.com/2009/06/06/142-2460427.htm
●NOWnews「今日論壇」徵稿區→http://www.nownews.com/write/
●來稿或參與討論的文章也可寄至public@nownews.com
(●作者Patrick_hsiao,彰化人,目前在波蘭某大學就讀醫學院,波蘭醫學院學生代表。本文為NOWnews.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自http://www.nownews.com/2009/05/12/142-2449443.htm
對持國外學歷回國行醫之我見
作者章一張,筆名,中縣,碩畢,台中澄清醫院醫療行政人員
針對5月6日立法院舉行「持國外學歷應本國醫師考試資格」公聽會所發表個人見解,感覺與會醫師並非專家,其思維充滿保護主義自我優越感,根本是過度解釋信賴保護原則,其並不知道教育部舉辦的學歷甄試充滿不合理不公平。
既然是學歷甄試理應六十分及格,不該設限錄取人5%,請問國內的醫學院畢業生每年只能畢業5%嗎?連國內學生多無法通過的考試,根本是違反公平考試原則,難怪有波蘭醫學生拚命想直接回國參加國內醫師考試,最主要是國內學歷甄試不合理導致。
教育部及衛生署理應檢討制度面,且國內的醫療品質絕非是限制國外醫學院畢業生回國參加醫師考試,理應做好醫師在職訓練,讓醫師不斷增進新知及技術,國內醫療糾紛多如牛毛,不是國內醫師的醫療失誤引起的嗎?
理應要求國內醫學生及國外醫學生一起參加學歷甄試,通過甄試後再臨床實習一年,美國即是國內外醫學生一起參加醫師執照考試,再參加臨床病例口試,才取得醫師證書。
綜合以上實際內容,我衷心地希望政府及立法院能夠運用智慧與勇氣,提出不傷害國內外醫學生的兩全其美方法,畢竟國內外的醫學院畢業生可能只是就讀的學校不同,他們可能是兄弟姊妹也是我們的子弟,我們的未來下一代,畢竟現在是地球村時代,不該有鎖國的心態。
●NOWnews「今日論壇」徵稿區→http://www.nownews.com/write/
●來稿或參與討論的文章也可寄至public@nownews.com
(●作者章一張,筆名,中縣,碩畢,台中澄清醫院醫療行政人員。本文為NOWnews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2009/05/12 00:2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自http://www.nownews.com/2009/04/25/327-2441694.htm
嚴格把關國考 重建醫師証照專業性
(2009/04/25 00:17)
于涵
最近國外醫事學歷成了熱門話題,上週立法委員楊麗環表示「如果要求公平,也該讓台灣醫學生去考學歷甄試」,這番仗義直言,直接揭露了考選部「用全民 健康為本土醫學生買單」的潛規則,難怪引起台灣醫學生大加撻伐了。拿到法國博士的楊委員,可以體認到法國醫學水平的高度,而衛生署居然打算不承認法國醫學 學歷,這樣的鎖國政策,身為民意代表怎能不發聲喝止。再深入一點來看,是什麼原因,同是台灣子弟,卻必須接受『簡單的國考』與『考十年都過不了的甄試』兩 種不同的考試標準呢?
台灣醫學生說:「通過國考,不代表臨床能力的肯定」,不了解台灣醫學證照內幕的人,可能被此番言論嚇一跳。台灣的醫師國考,其專業性居然連醫師都不信任。原因就在於國考題目過於簡單,考選部以近乎全數通過的放水方式,將這些所謂的『高材生』列為『國家免檢產品』,而檢驗的關卡,就是台灣人民的血肉之軀。
相較於境外醫學生必須自力負擔所有的學習費用,台灣的醫學生已經是享用大量國家教育資源的既得利益者了。這還不夠。某些台灣醫學生甚至狂妄到認為高 通過率的醫師國考,是其應有的「階級福利」,世界上包含美日德法等先進國家的畢業台生,都不應該與其同享特權,而該走學歷甄試5%以下的窄門,才能凸顯台灣醫學生的優越。
是誰讓台灣醫學生認為自己是『理所當然』的醫生?是誰讓他們自大到看不起境外醫事台生?衛生署究竟是要照顧全民的健康,還是這些台灣醫學生的階級利益?
問題的關鍵點很簡單。筆者認為,「照顧全民健康」才是衛生署的職責,醫學生的「福利」,要靠自己的實力去爭取。在這樣的政策高度上,必須提高醫師國考的難 度(甚至難度應該比照學歷甄試),在高度競爭的情況下,篩選出真正品質合格的醫師。這樣,才能建立醫師証照應有的專業性。讓不分本土、境外學歷,凡通過國考者,皆是堪當國民健康重任的醫界精英。
●NOWnews「今日論壇」徵稿區→http://www.nownews.com/write/
●來稿或參與討論的文章也可寄至public@nownews.com
(●作者于涵,北市,台風智庫醫事組。本文為NOWnews.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